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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波被“蚕食”的背后--全国首例侵犯广播设施案
作者:佚名 日期:2001-8-18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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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审理的全国首例侵犯广播设施案,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一个利益冲突样本:金盛公司的违章建筑使江苏省电台电波覆盖面减少了60%;而土地出租方对省电台当初给的一万元补偿十分不满。蚕食
南京河西地区有一块奇怪的“禁地”:在550米范围内不许有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在方圆250米范围之内,不许有任何建筑,甚至不许种植高杆植物(如甘蔗、高粱),有专门的砍
树队把3米高的树连根砍掉。
这块“禁地”就是江苏人民广播电台发射场;这些看似奇怪的规定,被写入国务院颁发的《广播设施保护条例》之中。
这个发射场中的发射塔和辅塔,承担了江苏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转电波发射的任务,其中还包括对台广播的“金陵之声”。一个常识是,电台的中波发射,完全是靠发射塔的地波发射的,越接近地面,地波越强;地面无障碍,成了发射关键。
障碍形成停播的后果是严重的:停播一秒钟即是事故,停播5分钟就要上报北京相关部门。
然而,从1997年8月开始,一个名为“金盛装饰城”的庞然大物,开始蚕食这块“禁地”:3年来,它在发射塔方圆250米“禁区”内,建了6·5万平方米的建筑,高的有12米,最低的也有7米,甚至在距发射塔不到85米处还建了高大的仓库。在方圆550米内的总面积超过了12万平方米,相当于17个足球场。
金盛装饰城还将120根地网(埋于天线周围,用于增强地波发射效果)的一半进行了毁灭性破坏,并在距馈线(向天线传送节目信号的连接线)不到1·4米处建围墙,此墙若在台风多发季节一旦倒塌,将立即导致广播中断。
几年来,江苏省越来越多的电台听众反映收不到节目了。国内无线电权威、东南大学章文勋教授主持的测试结果令人吃惊:按国家标准,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电波覆盖地区的60%已经收不到广播节目了,各观测点实测到的发射功率仅为原来的16%。
该电台一位副台长告诉记者:“发射功率100千瓦的江苏省台,在南京收听效果还不如发射功率10千瓦的南京市台!”
利益,还是利益
在上世纪50年代成立的江苏人民广播电台,占用了江东村的一半地面,11个生产队有7个在发射场内。在当时,国家的电台用了国家的地,对此谁也没有异议。
到了改革开放后,这块地的使用权就归了江东村,电台仍使用这块地,但在1984年给了当地一次性一万元补偿,作为周边一定区域永久性限建房限高的代价。
江东村的确为此付出巨大代价。为保护地下仅半米深的地网,江东村一半的耕地(600亩)只能用锄头种而不能用拖拉机。由于限高,村里不能盖厂房,无法发展乡镇企业,产值只有邻村清江村的三分之一。
“江苏省电台足足影响了我们村两三代人的发展,而所有的补偿只有一万元,”村委主任陈富根说,“我们多次要求省台征地。他们却迟迟不肯。”
而江苏人民广播电台认为没有必要征地:其一,他们是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地也是国家的;其二,发射塔的塔基与地网实际占地只有一百多平方米,而限高限建房的面积比较大,这些地全征下来就造成浪费。
到了90年代,河西地区被规划成南京市又一个中心,2005年这里将建成全国十运会的运动场馆。老建筑都将被拆除并给予补偿。江东村感受到了城市化的机遇。
“再不发展,我会被村民骂一辈子的。”一位村书记对当地政府坦言,“贡献了几十年,村民的贡献何时能了?”
该村的干部们开始声言1984年的那个协议“找不到了”。1995年,村塑造厂与金盛装饰公司联营后,江东村将7万平方米的土地以一半入股、一半出租的形式,让给金盛公司,价格仅为当时地价的十分之一。
此后的3年,江东村村民的收入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
他们的腰包和胆子
江东村地皮的建筑到了2005年,全部要拆,只有四五年的机会。金盛公司很明白地看到这一点,打算利用过渡期赚一票。由于地价便宜,金盛装饰城仅以周边装饰城五分之一的招商价吸引了大量的装饰材料商入驻,另一方面加快扩建场地,以期在改造前出租取利。这必然要向发射禁地伸手。
2000年2月,金盛装饰城在离发射塔180多米的地方盖起三层、占地2万平方米的木业大楼。当时南京市河西管委会与市政府多次要求其停工并处以罚款。金盛明里停工暗里盖,白天停工晚上盖,结果建成后直接影响了对台广播的“金陵之声”节目。
“我不知道有国家广播设施保护条例,江东村在租地时没告诉我,我是在今年5月才知道的。”金盛装饰城老总王中华称。
“这是一句谎言。”江苏人民广播电台聘请的律师丁韶华反驳说,“我们在3年内,几乎每个月都以书面形式将条例和有关规定递交给金盛公司。”
而负责协调此事的南京市河西管委会官员也认为,“金盛公司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
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王宇新称,“金盛装饰城是南京市最大违章建筑,在全省也属罕见,由于不符合河西地区城市规划,我们不可能使它合法化,结果金盛一直没有拿到两证。”
同时他又称,违章建筑分三个级别:不符合规划要求、影响规划、严重影响规划。其处罚分别是停工、责令拆除和强行拆除3种。由于金盛公司自称是“临时建筑”,因此按规划局的操作,属“不符合规划要求”,只能“发停工通知,到规划落实时再拆除”。
规划局的停工通知没有阻止它,政府的罚单吓不倒它。
金盛公司的确够大胆,他们的办法一是拖,二是赖。王中华是这么解释金盛没有规划与建设许可证的:“时间很紧,怕错过商机,于是我们想边建设边申请,可惜事与愿违。”他还叹了一口气。
他们在接到停工通知书后加紧施工,3年没有停过,并在此期间不停地蚕食发射场地(18万平方米的占地总面积,在发射场内的就有12万平方米),金盛公司成为江苏省最大的装饰城,年销售额30个亿,号称“亚洲第一厅”。他们自称解决了7000人的就业,每年上交400万元国税、600万元地税与工商费用。
当金盛公司成为鼓楼区前五位的利税大户后,以“税源经济”为口号的区政府开始对这个违章大户分外“关照”。
江东村委会主任陈富根说:“3年前一些领导一直称金盛装饰城是南京最大违章建筑,但装饰城真的起来后,这些领导又亲自带着外地人到这里参观取经。没有各级政府支持,他们敢这么做吗?”
今年6月底,金盛仍在发射塔180米处加盖了21厅和23厅的二楼,并向全国招商。
早就该打的官司
2001年5月14日,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终于一张状纸将金盛装饰城告上法庭,索赔2072万。这是全国首例严重侵犯广播设施案。
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想到起诉?原来该电台认为自己是事业单位,“既然是政府的单位,不相信通过政府搞不掂”。
南京市规划局办公室王主任说:“3年解决不了的问题,肯定有更深的原因。事业单位的用地问题是目前城市化的难点,既要保护电台,又要解决三农问题,而规划的目的正是协调各方利益。这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省电台仍用老办法与老措施对待问题,在市场经济中,无论你是事业还是企业,大家都是利益平等的主体,省电台既不给江东村应有的补偿,又不想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仍想通过政府行为协调,但政府也要有可行的手段。为政府输送税收利益的金盛公司正是看准了这一点。”
他认为这场官司3年前就该打了。
据了解,此事被诉诸法律后,事情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法院受理此案后,金盛公司终于停工,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记者 翟明磊)